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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热闻】新劲刚: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2-12-06 19:49:43


(资料图)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和外籍员工。东大会批准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为 2022 年 12 月 5 日,并以 11.1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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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新劲刚: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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